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可能有些领导干部还是有种思维惯性:我不贪不占不拿不要就行了,干不干活谁也管不着。可是随着这几年对主体责任抓得越来越紧,尤其是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施行以后,那种看着星星、打着哈哈就能轻松混日子的时代早都一去不复返了。而在十九大确定了未来宏伟的目标任务之后,落实就更加成了关键。最近习近平总书记每一次谈到工作落实,几乎都要反复强调“责任”二字:
《借调借调,借而不调!警惕基层随意性借调常态化》不过上面讲的情况有点可遇而不可求,不是每个城市都能碰到,真正有借鉴意义的,还得看下面两种类型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