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“不准孩子玩玩具,还打了嘴巴。”郑鑫告诉上游新闻-重庆晨报记者,听孩子说了情况之后,家里人觉得有必要和幼稚园反映一下情况,“第二天,也就是11月29日早上,我们家孩子就把情况和幼稚园的刘院长说了。”
《窝洛沽疑案:申冤3年终得无罪判决 真凶仍是谜》南都讯记者杨亮赶紧检查你家浴室使用的热水器,一定要确保安全!珠海公安今日再发布一起令人心痛的案例:珠海斗门区白蕉镇黄家村一名14岁少年洗澡时因通风不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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