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台当局别自作多情了,台湾针对大陆的所谓“国防”早已不再具有真实军事意义,而退化成一种政治秀,变成了蒙骗台湾民众的花拳绣腿。
《市场监管总局:发现网售消费品存在缺陷应立即召回》“虽然不甘心,但这样的判决结果起码能让我们‘从头再来’,自己也可以慢慢还。”黄健国的这一表态遭到了妻子李凤的强势“回应”:“你怎么还,你哪里还有钱还?”黄健国马上又低下了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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