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目前的政策,村民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房,只要是没有被相关部门批准的就是违法建筑。但在一些学者看来,违反了规划才能算是违法建筑,即按照规划部门规划,比如明确该土地是农田或林地,占田毁林建住宅,才是违法建筑。如果规划上没有明确指出土地用途,不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。此外,如果村民在建房时,管理者没有制止,实际是管理者没有尽到责任,不宜多年后,以建筑没有审批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。而如果因为新的规划,需要让其拆除,政府就应赔偿损失,以保障村民的利益。
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。一般情况下,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。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,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,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。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,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。
《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结案1.3万余件》李跃旗很擅长演讲。开篇,他提到了北大党委书记郝平在科学杂志上的文章;也提到去年从“北大学子杨浦行”感受到的蓬勃厚重又奋勇向前的精神风貌;接来下,还借用“上海观察”给杨浦区的关键词“尖”,道出杨浦的特色,即大和小结合,走在尖端,敢于突破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