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起案件始发于20年前的1998年10月26日,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(原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公安处)接到白银松江金属材料经销公司报案,称天水恒丰公司经理陈金刚、业务员吴学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隐瞒无矿可发真相,骗取松江公司货款总计52万余元。此后,警方对二人采取了措施。
“这十多年,我都被犯罪嫌疑人这个身份压着,一直怕别人看不起。”徐善瑾说,多年来他反复找检察机关,案子一直未结。2017年4月,他从电视新闻中得知安徽省检察院巡视组进驻蚌埠市,便跑到蚌埠向巡视组递交了相关材料。此后,安徽省检察院要求蚌埠市检察院调查此案。
《英欧未来关系协议"临时执行" 未完全解决关键分歧》3、刑法修正案九还专门规定了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”,明确了非法获取、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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