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其次,“罢昌”事件后,“时代力量”的群体形象及影响力已大不如前,恐也让其面对年底选举呈现一股集体的焦虑感。“时代力量”担心不再获得民众青睐,尤其在选战逼近之下,只能再出险招,以耸动的肢体语言博得镁光灯焦点。但玩不出新把戏的时力,再拿“太阳花”那套来糊弄,耍耍国民党或有用,面对街头起家的民进党似没辄。
《中央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》鉴于被告人李某某未从中获利,在接到司法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,具有自首情节;在案件审理期间,主动预缴罚金20万元,当庭表示认罪,有悔罪表现,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,并适用缓刑。




